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听旁听工作的通知
2025-11-29 15:35   党委宣传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对各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年度巡听旁听工作。

一、巡听旁听时间

12月1日—12月19日

二、巡听旁听对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三、巡听旁听重点任务

重点了解各基层党组织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要求和校党委工作安排的学习领悟和转化落实情况,重点查看《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落实情况,看是否结合实际进行交流研讨、是否形成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办法举措、是否存在形式主义等。通过巡听旁听,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融入日常、提质增效。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自查总结。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今年以来的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精心凝练经验亮点,认真查找差距不足,对自查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改进解决。

(二)开展巡听旁听。党委宣传部会同党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组建巡听旁听小组,对部分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巡听旁听。通过列席旁听、查阅材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日常学习情况。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近期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填写《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安排备案表》于12月3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强化结果运用。学校将把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开展情况和巡听旁听情况,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将进行总结推广,努力营造重视理论学习、崇尚理论学习的良好氛围。

工作联系人:喻晓雯;电话:0371-69303634;邮箱:xcb@hafu.edu.cn。


附件:《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安排备案表》



党委宣传部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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