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深化理论武装工程,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全校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和效果,根据工作安排部署,现决定对全校各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年度巡听旁听工作。
一、巡听旁听时间
2024年11月12日—12月31日
二、巡听旁听对象
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三、巡听旁听重点内容
本次巡听旁听重点了解各基层党组织有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尤其是在我省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落实情况;学校理论学习中心组、日常专题学习安排意见落实情况;日常学习情况,包括学习内容、学习频次、学习成果等;《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安排意见》《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4年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的落实情况。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巡听旁听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各基层党组织要提前做好学习安排和巡听旁听的衔接工作,接受巡听的基层党组织需通过工作邮箱于集体学习研讨前一周向党委宣传部报备集体研讨交流备案表(见附件),说明时间、地点、专题、主持人、重点发言人及应到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
(二)明确工作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发挥“龙头”作用,把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听旁听工作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方式,认真谋划学习专题,精心设计学习形式,高质量开展交流研讨。重点巡听旁听集体学习研讨情况,原则上不安排专题辅导。
(三)强化工作落实。巡听旁听结束一周后,各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情况要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含学习方案、中心组成员研讨发言材料、学习通知、学习现场照片、2024年度基层理论学习落实情况自查报告等)报送党委宣传部,作为开展巡听旁听年度通报、专题报告、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 对发现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将进行宣传推广。
工作联系人电话:张晶晶,0371-69303634。工作邮箱:xcb@hafu.edu.cn。
党委宣传部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