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校级思想政治工作品牌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3-12-18 15:09   党委宣传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促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提质增效,持续深化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化建设、品牌化打造,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校级思想政治工作品牌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12345”思想政治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有效实施,充分发挥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方面工作的育人功能,一体化构建“十大”育人体系,形成“一院一品”、百花齐放、各具特色的成果和优秀案例,逐步形成“院院有精品、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具有财金风格和特色的“大思政”育人新格局。

二、品牌要求

1.主题鲜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增强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2.成效显著。申报校级思想政治工作品牌立项建设的品牌原则上要求已实施1年以上,必须是各单位精心策划和长期培育积累的,已形成初步成果且目前仍然坚持开展并持续发挥作用。注重实践、实干、实绩,具有鲜明的特色性,在一定范围内具有影响力、辐射力,有学习、借鉴、复制和推广价值。

3.特色凸显。结合本单位特点和教学实际,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精选方向、明确重点、凝练特色,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独特性,具有一定的品牌优势。

4.避免重复。已经获得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品牌或者已经作为学校其他品牌培育项目立项的,不再申报。

三、品牌类型

结合十大育人体系,在长期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积累形成的、目前仍在发挥作用的、师生认可的、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推广价值的工作成果,包括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思想政治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取得突出成效的育人载体及活动等。

四、项目申报

1.申报范围。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均可申报。

2.申报材料。申报者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品牌立项建设申报书》一式5份,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并提供近1年该品牌的工作总结1份(3000字左右),活动资料(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及开展情况证明1份,应用及推广情况证明1份。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宣传部信箱(文档标注:总支名称+主持人姓名+品牌名称)。

3.有关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工作特点和自身特色,在原有形成的思想政治工作典型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深入挖掘,打造思政工作优秀品牌。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进行表彰,对突出的成果推荐参加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的评选。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1月5日前;报送地点:龙子湖校区党委宣传部33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党委宣传部邮箱xcb@hafu.edu.cn。联系人:张晶晶 联系电话:69303634。

五、评审与管理

1.遴选推荐。按照“公平公正、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彰显特色”的原则开展遴选工作,组织专家集中评议论证,择优推选立项建设一批优秀品牌。

2.考核评价。为保证工作质量,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品牌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1年之后,仍需不断优化完善,并持续推动开展。项目建设期结束后进行结项验收。项目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建设目标,将予以撤项并追回支持经费。

3.经费支持。对每个立项建设的品牌给予1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主要用于项目实施推进、完善优化和成果转化推广等。项目所在单位应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经费配套支持。

4.成果推广。项目所在单位要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的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优秀精品项目将在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官方媒体上或推荐至校外媒体进行宣传展示。

附件: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品牌立项建设申报书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工部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品牌立项建设申报书.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