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思政品牌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现将我校首批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建设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首批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建设项目(见附件1)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做出书面说明,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二、结项原则
以“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为原则,保证结项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结项鉴定,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实现预期目标,对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项目研究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结项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交鉴定结项材料。
(二)项目所在单位对本单位承担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鉴定,并在《结项验收表》(见附件2)上签署本单位鉴定意见。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鉴定。鉴定形式为现场评议,专家组将对上报项目的预期成果(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应用证明、实验报告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出鉴定意见。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各单位务必于4月14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报送结项验收表、结项报告(见附件3)、主要成果佐证材料(选择性提供,见附件4)一式5份至行政楼33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b@hafu.edu.cn。逾期视为放弃结项。
每个项目均需胶装成册,胶装封皮为结项报告封皮(见附件2);胶装顺序为结项报告、结项验收表、主要成果佐证材料。各单位将纸质材料汇总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结项汇总表》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联系人:刘会强,联系电话:69303634。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首批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首批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建设项目结项验收表
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首批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建设项目结项报告
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首批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建设项目成果佐证材料
5.首批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档案袋封面)
党委宣传部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