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深化武装工程,切实提高全校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校党委决定对全校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巡听旁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听旁听重点内容
坚持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校党委关于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要求进行巡听旁听工作,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的重中之重,重点看各基层党组织制定落实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创新改进学习方式方法,保持较好的参学率,突出集体学习学深悟透原文和交流研讨,中心发言和学习小结,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积极推广各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巡听旁听时间
按照每年至少进行一轮的要求,校党委2022年下半年巡听旁听工作从8月份开始(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对部分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行巡听旁听。
三、巡听旁听总体安排
1.加强巡听旁听统筹。巡听旁听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深入推进巡听旁听制度常态化,逐步对各基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巡听旁听督导。
2.确立巡听旁听方式。主要采取定点巡听旁听、随机巡听旁听、应邀巡听旁听、专项巡听旁听、相互巡听旁听等五种方式。“定点巡听旁听”即:根据各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确定巡听对象;“随机巡听旁听”即:根据当前校党委重点工作安排和阶段性学习重点,灵活安排对个别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巡听旁听;“应邀巡听旁听”即:应有关基层党组织的邀请,对其开展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专项巡听旁听”即:在校党委巡察办专项巡察期间,巡察组要列席有关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交流会,了解掌握其中心组学习情况;“相互巡听旁听”即: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之间相互巡听旁听。
3.建立巡听旁听小组。巡听旁听工作小组由党委宣传部根据工作任务,成立由2名同志组成的巡听旁听工作小组,组长由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担任。在每次巡听旁听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若干其他党组织具体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的同志列席观摩,加强学习借鉴和工作交流。巡听旁听小组重点巡听旁听各基层党组织以集体学习研讨形式开展的中心组学习,了解掌握被巡听旁听党组织中心组学习研讨主题的理论知识及相关情况。
四、巡听旁听组织实施
1.认真筹备巡听旁听。接受巡听的党组织需于集体学习研讨前一周向党委宣传部报备集体研讨交流备案表(见附件2),说明时间、地点、专题、主持人、重点发言人及应到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
2.把握巡听旁听重点。巡听旁听小组全程参与中心组学习交流研讨,做好学习研讨记录(见附件3)。巡听旁听过程中注重“三听”:一听主题鲜明,二听发言质量,三听严肃规范。重点掌握的情况主要包括:主要负责同志以会代训领学的质量,能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高处领、往深处领、往实处领;其他负责同志能否结合工作实际,较为深刻地谈学习的体会和认识,提出破解难题的思路举措、谋划推动工作的载体抓手。
3.扎实开展点评反馈。巡听旁听小组对学习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填写巡听旁听工作评价表(见附件4),依据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听旁听工作点评要点,实事求是地指出优点与不足,重点点评学习质量,中心组成员发言内容是否准备充分、体会是否深刻、研讨是否深入、问题导向是否突出、结合实际是否紧密等,督促巡听旁听党组织不断改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式、提高学习质量。
4.听取学习意见与建议。各巡听旁听组在每次巡听旁听时,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调研等方式了解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平时学习情况,包括学习组织、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管理、学习成果转化以及中心组成员个人自学情况等,重点查阅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学习记录等。听取对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问题和建议,并给予指导帮助。
5.运用巡听旁听结果。党委宣传部以适当方式向被巡听旁听党组织反馈巡听旁听结果,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抓好整改落实。巡听旁听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理论武装、意识形态专项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反馈整改情况作为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巡察、专题督查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中心组学习典型做法、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努力营造重视理论学习、崇尚理论学习的良好氛围。
五、相关工作要求
1.注重学习实效。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发挥“龙头”作用,把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方式,认真谋划学习专题,精心设计学习形式,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效转换成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2.加强信息报送。各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情况要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含学习方案、中心组成员研讨发言材料、学习通知、学习现场照片、学习综述等),并于巡听旁听结束一周内报送党委宣传部,纸质版送至龙子湖校区行政楼33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宣传部邮箱xcb@hafu.edu.cn,联系人:刘会强,69303634。
3.严格工作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重视巡听旁听工作,提前做好学习安排和巡听旁听的衔接工作。各巡听旁听小组负责人全程参与巡听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做好巡听旁听记录,汇总整理中心组学习有关材料及点评材料、旁听评价表(见附件4)等,统一建档管理,形成年度巡听旁听工作档案,作为开展巡听旁听年度通报、专题报告、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
附件:
1.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安排表
2.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研讨交流备案表
3.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记录表
4.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评价表
中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委员会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