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会员单位:
根据《河南教育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会员单位、会员考核办法》、《河南教育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科研成果管理办法》,现就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会员单位、会员年度考核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1.请各会员单位根据《河南教育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会员单位、会员考核办法》,实事求是,对照条件,提交会员单位自查报告,给出自评分数;并在本单位范围内推荐1-2名优秀会员候选人,上报事迹材料。
2.请各会员单位根据《河南教育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科研成果管理办法》,登记汇总提交会员的科研成果,本次登记的科研成果完成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二、注意事项
1.《河南教育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会员单位、会员考核办法》、《河南教育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科研成果管理办法》,可以按照“学院网主页→思政研究会→研究会文件”依序点击下载阅读。《河南教育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科研成果登记表》见附件。
2.各会员单位要重视会员单位、会员年度考核等工作,请于2月24日前将会员单位的自查报告、优秀会员候选人事迹材料、会员科研成果汇总登记表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送宣传部办公室,电子文档发宣传部邮箱xcb@haie.edu.cn。
3.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秘书处将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自查报告的自评分数,有针对性地实地考核会员单位的年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情况,并综合确定优秀会员单位,进行表彰;对推荐的优秀会员事迹材料进行复核,并综合确定优秀会员,进行表彰;对登记的科研成果进行评比表彰。
4.对于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自查报告的会员单位,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核评比,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会员单位不提交优秀会员候选人事迹材料的,视为本会员单位没有符合优秀会员条件的会员;对于会员单位不提交科研成果登记表的,视为本会员单位没有相关的科研成果。
附件:河南教育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考核登记表
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秘书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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