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师德标兵、文明学生、优质服务型机关”考评工作相关办法说明的通知
2009-06-18 00:00 杨少伟 宣传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部)、院直各部门:

根据“争做师德标兵、争当文明学生、争创服务型机关、争办人民满意的高校”竞赛活动考评方案,院文指委办公室制定了“师德标兵”、“文明学生”、“优质服务型机关”考评工作相关办法。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关于“师德标兵、文明学生、优质服务型机关”考评工作民主测评、拟定人选阶段的办法说明

2.关于“师德标兵、文明学生、优质服务型机关”部门推荐、分类初选阶段确定候选人(单位)的办法说明

 

 

 

            河南教育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9年6月12日

  

附件1:

 

关于“师德标兵”、“文明学生”、“优质服务型机关”考评工作民主测评、拟定人选阶段的办法说明

 

根据“争做师德标兵、争当文明学生、争创服务型机关、争办人民满意的高校”竞赛活动考评方案,现就“师德标兵”、“文明学生”、“优质服务型机关”考评工作民主测评、拟定人选阶段的办法说明如下:

1、事迹审核。院文明委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6名“师德标兵”、20名“文明学生”、4个“优质服务型机关”候选人(单位)的先进事迹进行审核。

2、网上投票。在校园网开设考评专栏,宣传6名“师德标兵”、20名“文明学生”、4个“优质服务型机关”候选人(单位)的先进事迹,开展网上投票评选活动。在规定时间内,依照投票结果排序,并且按照名次系数进行计分(“师德标兵”、“文明学生”、“优质服务型机关”的名次系数不同),满分10分。

3、民主测评。面向各教学系(部)、机关各部门,对“师德标兵”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6名候选人选3名);面向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对“文明学生”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20名候选人选10名);面向各教学系(部)、各系学生会,对“优质服务型机关”候选单位进行民主测评(4个候选单位选2个)。对上述测评结果进行排序,并且按照名次系数进行计分(“师德标兵”、“文明学生”、“优质服务型机关”的名次系数不同),满分60分。

4、评委投票。院文指办成员组成评委会,对“师德标兵”候选人(6名候选人选3名)、“文明学生”候选人、“优质服务型机关”候选单位(4个候选单位选2个)进行投票。对上述投票结果进行排序,并且按照名次系数进行计分(“师德标兵”、“文明学生”、“优质服务型机关”的名次系数不同),满分30分。

5、拟定人选。院文指办,对网上投票、民主测评、评委投票的结果进行汇总,依据分数的高低(满分100分)提出“师德标兵”、“文明学生”、“优质服务型机关”的初步意见,提交学院党委研究。

 

  

附件2:

 

关于“师德标兵”、“文明学生”、“优质服务型机关”部门推荐、分类初选阶段确定候选人(单位)的办法说明

 

根据“争做师德标兵、争当文明学生、争创服务型机关、争办人民满意的高校”竞赛活动考评方案,现就“师德标兵”、“文明学生”、“优质服务型机关”部门推荐、分类初选阶段确定候选人(单位)的办法说明如下:

一、师德标兵候选人确定办法

1.各教学系(部)推荐候选人。以各教学系(部)为单位,根据标准,采取教师本人自荐、教师联合举荐、领导班子提名推荐的方式,充分征求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意见,并于6月15日前向院工会提交1名“师德标兵”候选人名单和先进事迹材料。

2.院工会牵头确定候选人。院工会牵头,会同协助单位,结合标准,针对全院各教学系(部)推荐的15名候选人,组织各分工会负责同志,根据15名候选人的事迹材料,无记名投票,按照票数确定6名“师德标兵”候选人,并组织先进事迹材料。

二、文明学生候选人确定办法

1.系团总支推荐候选人。以系团总支为单位,根据标准,采取学生本人自荐、多名学生联合举荐、基层团组织提名推荐的方式,充分征求本系学生意见,系团总支初审后,由系党总支确定“文明学生”候选人(全系学生人数不足200人的确定1名候选人。总人数每增加200人,可以增加1名候选人),并于6月15日前向学工部提交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

2.学工部牵头确定候选人。学工部牵头,会同协助单位,结合标准,针对全院各基层团组织推荐的候选人,组织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各系团总支书记,各系学生会主席,根据候选人的事迹材料,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票数,确定20名“文明学生”候选人,并组织先进事迹材料。

三、优质服务型机关候选单位确定办法

1.机关党总支推荐,接受机关部门的自荐或联合推荐。以部门为单位,根据标准,或者机关党总支推荐,或者机关部门自荐,或者机关其它部门联合举荐,时间截止到6月15日。机关党总支在截止日期内,汇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候选单位的参考。

2.会议推荐。机关党总支负责召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会议。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在会上进行开展“争创优质服务型机关”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在交流的基础上,与会同志,推荐2个优质服务型机关。机关党总支会同协助部门,汇总推荐票结果。

3.教学系(部)推荐。各教学系(部)根据机关各部门开展“争创优质服务型机关”竞赛活动的情况,推荐2个优质服务型机关。机关党总支会同协助部门,汇总推荐票结果。

4.机关党总支牵头确定候选单位。机关党总支牵头,会同协助单位,根据会议推荐、教学系(部)推荐票的结果,参考机关党总支推荐,接受机关部门的自荐或联合推荐的情况,确定4个“优质服务型机关”候选单位,并组织先进事迹材料。

 

关闭窗口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