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教育学院“四争”竞赛活动考评方案
2008-06-23 00:00 杨少伟 宣传部 

 河南教育学院

“争做师德标兵、争当文明学生、争创服务型机关、争办人民满意的高校”竞赛活动考评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争做师德标兵、争当文明学生、争创服务型机关、争办人民满意的高校”竞赛活动的意见》和相关的实施方案精神,为了搞好考核评比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认真总结“四争”竞赛活动的基础上,进行分类考核、评比奖励,以激发和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青年大学生立志成材的自觉性、机关工作人员管理服务的主动性,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学院评估、改制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持。

二、考评原则

1.坚持群众广泛参与、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考核评比与教师的评优评先相结合,与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相结合;自评、组织考评、领导小组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

3.坚持注重教师的工作实绩、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关键时刻的表现,注重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考评范围和奖励名额

1.师德标兵的考核评比范围是: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含双肩挑教师);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专职辅导员。全院评选“师德标兵”3名。

2.文明学生的考核评比范围是:全院在校学生。全院评选“文明学生”10名。

3.优质服务机关的考核评比范围是:机关各部门。全院评选“优质服务型机关”2个。

四、考评组织和方法

1.组织领导:院文明委负责本次考评工作。院工会牵头,教务处、人事处、宣传部协助,负责“师德标兵”的初评工作;学工部牵头,院团委、学生处、宣传部、院学生会协助,负责“文明学生”的初评工作;机关党总支牵头,党办、院办、组织部、宣传部协助,负责“优质服务型机关”的初评工作。

2.考评方法:采用单位推荐、分类初选、师生投票、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初评、院文指委审核提名、院党委会议决定的办法进行。

五、考评程序和时间

1.单位推荐(2008年6月19日—25日)

以教学系(部)为单位,根据标准,采取教师本人自荐、多名教师联合举荐、基层党组织提名推荐的方式,充分征求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意见,由系党政联席会议确定1名“师德标兵”候选人,并向院工会提交候选人事迹材料。

以系团总支为单位,根据标准,采取学生本人自荐、多名学生联合举荐、基层团组织提名推荐的方式,充分征求本系学生意见,系团总支初审后,由系党总支确定“文明学生”候选人(全系学生人数不足200人的确定1名候选人。总人数每增加200人,可以增加1名候选人),并向学工部提交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

机关以部门为单位,根据标准,采取部门自荐、其它部门举荐、机关党总支提名推荐的方式,充分征求意见,机关党总支确定适当数量的“优质服务型机关”候选部门,并组织候选部门的先进事迹材料。

2.分类初选(2008年6月26日—30日)

院工会牵头,根据单位推荐情况,结合标准,面向全院,按照1:2的比例,确定6名“师德标兵”候选人,并组织先进事迹材料;学工部牵头,结合标准,面向全院,按照1:2的比例,确定20名“文明学生”候选人,并组织先进事迹材料;机关党总支牵头,结合标准,面向机关,按照1:2的比例,确定4个“优质服务型机关”候选单位,并组织先进事迹材料。

3.师生投票(2008年7月1日—7日)

院文明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候选人(单位)的先进事迹进行初核。在校园网开设考评专栏,宣传候选人(单位)的先进事迹,开展网上投票评选活动。同时组织相应的民主测评活动。

4.审核提名(2008年7月8日—10日)

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和网上投票结果,院文指委全体成员票决出“师德标兵”、“文明学生”、 “优质服务型机关”的初步意见,提交院党委研究。

5.确定、公示(2008年7月中旬)

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师德标兵”、“文明学生”、 “优质服务型机关”后,公示一周。

6.表彰奖励(2008年教师节表彰大会)

对本次考评评定的“师德标兵”、“文明学生”、 “优质服务型机关”,在学院教师节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奖状和奖品。对获得“师德标兵”荣誉称号的教师、获得“文明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可以推荐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评选活动。

 

 

 

附件:1、河南教育学院师德标兵标准

2、河南教育学院文明学生标准

3、河南教育学院优质服务型机关标准

     

 

 

 

 

 

 

 

 

 

 

 

河南教育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8年6月19日

 

附件1:

 

 

 

河南教育学院师德标兵标准

 

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具有强烈的使命感、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2.工作严谨勤奋,乐于奉献,廉洁从教,受到师生高度好评。

3.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业绩突出。

二、为人师表情操高尚

4.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望。

5.遵守社会公德,注重个人修养,仪表端庄,举止得体,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具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

三、教书育人关爱学生

6.以人为本,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在学生学习、生活、情感、心理等方面予以体贴关怀,树立为学生终身发展负责的思想。

7.关心学风建设,严格育人管理,善于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敢于批评一切不良现象。

8.潜心钻研业务,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教育教学效果好,事迹突出。

四、严谨治学勇于创新

9.积极投身教育创新实践,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本领,成果丰硕。

10.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积极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具有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恪守学术道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五、团结协作志存高远

11.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融洽的人际关系;积极参加学院的活动,热心公益活动,不计较个人得失。

12.把个人本职工作与和谐社会、和谐学院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

 

 

 

附件2:

 

 

河南教育学院文明学生标准

 

 

 

 

一、爱国爱党争做先锋

热爱祖国,关注民生,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感,有报效祖国,回馈社会的强烈愿望;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能够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二、遵纪守法明礼诚信

遵守国家法律,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和文明公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宣扬文明理念,争做文明学生,无违纪处分记录;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注重个人修养,用语文明,举止得体。

三、甘于奉献乐于助人

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经常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积极投身和谐校园建设,以身作则,保持清洁校园环境,弘扬良好校风;关心集体,热爱班级,爱护同学,积极为集体做贡献,先人后已,乐于助人。

四、刻苦学习全面发展

主动学习意识强,学习认真刻苦,积极拓宽知识视野,素质全面,注重综合提升(综合素质排名应在50%以内);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上进心强,思想品德好;积极参加院、系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注重团结协作,志向高远,全面发展。

五、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在党和国家、人民以及学院的利益受到损害时能够维护正义,挺身而出。

 

 

 

 

 

 

 

 

 

 

附件3:

 

河南教育学院优质服务型机关标准

 

一、增强服务意识

明确“以服务为宗旨”,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以人为本,把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教学中心工作、服务师生的工作理念融入实际工作中去。

二、规范服务行为

严格办事程序,推行首问首接责任制,实行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待来访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做到热情接待、热情服务,讲文明、讲礼貌、讲信用、讲效率。如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向来访者说明应该到××部门办理,坚决杜绝“不知道”、“我不管”等生硬话语。

三、完善服务体系

根据部门实际,逐步完善服务体系,严格规章制度、服务程序和服务标准。围绕提高机关行政和服务效能,营造优美环境,为学院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四、转变服务作风

实行政务公开,推行阳光政务,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勤政务实,不推不拖,能立即办理的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说明情况,明确办理期限。

五、高服务质量

建立调查研究制度,深入联系基层,服务基层,为基层排忧解难。对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服务工作,在“办好”上下功夫,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主题词:考评 方案

河南教育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6月19日印发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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