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实施暂行办法
2006-06-30 00:00 杨少伟 宣传部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教社政〔2006〕174号文件的精神,按照院党委、院行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施意见》(豫教院党字[2006]25号)的 要求,制订我院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实施暂行办法。

一、教学组织和管理

形势与政策课按照党委的部署,在主管书记、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教学和管理。

二、教师聘任和管理

形势与政策课教师队伍建设,由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协调负责。以德育教研部、政治系教师为主体,面向全院教育教学工作者,实行兼职教师聘任制。

本着个人自愿申请,宣传部、教务处共同商议,主管领导确定的工作原则,搞好教师聘任工作。宣传部对聘请的兼职教师颁发聘任证书,一般聘期为一年。兼任教师在聘期内,发生重大教学事故者,可即时解聘。兼任教师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教学质量的评估或教学活动;教学工作量可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教学报酬根据职称和课时,按照学院的规定由学院统一支付。

凡符合下列条件5条中的3条或3条以上者(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可向宣传部提出申请,承担学院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工作:(1)具有两年或两年以上教学经历者;(2)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工作满三年或三年以上者;(3)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4)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三年或三年以上者;(5)有思想政治专业方向科研成果者。取得思想政治专业硕士学位的同志,可以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三、教学计划和内容

教学计划贯彻省教育厅的精神,从2006级开始,普通本、专科均开设形势与政策课(本科、专科每学期各为16学时)。同时,在适当的时候,面向全院学生举办形势与政策报告会。

教学内容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每半年出台的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的通知》,参照省教育厅组织编写的教材,结合我院的实际、结合专题方向、结合任课教师的研究成果,认真编写教案。教案中的教学要点要报经思想政治理论课主讲教师同意。

四、教学方法和手段

根据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内容专题性的特点,教师要注重课件制作,实行多媒体教学方法和手段。在主讲教师的统一协调下,每一专题设立1名责任教师,负责本专题方向教学及其相关方面的组织工作。

五、其它

宣传部现在已经开始面向全院聘请形势与政策课教师。请符合条件、有意承担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工作的同志,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到7月3日期间,认真、如实填写并向党委宣传部递交《河南教育学院形势与政策课教师申请表》。

联系人:胡雪艳,电话:65682677

附件:《河南教育学院形势与政策课教师申请表》.doc

 

 

                中共河南教育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0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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