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财专对外宣传奖励暂行办法》规定,学校对在国家、省、市级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上正面报道我校的消息、通讯、新闻照片、电视片、广播稿等新闻作品的作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具体奖励标准见附件)。
请各单位对照文件的奖励范围和标准,收集本单位2014年度符合奖励办法的作品原件,填写《河南财专2014年外宣统计表》,于2015年1月12日前将作品原件和统计表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1207房间,统计表电子档发hnczxcb@126.com,联系人:武维潇,联系电话:85305909。经宣传部统计核实后,奖励将及时发放。
附件:1、对外宣传奖励办法.doc
2、河南财专2014年外宣统计表.doc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