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的通知
2012-09-27 00:00 党委宣传部 

各党(总)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组织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党(总)支部、校属各单位在长期思想政治工作中积累形成的、目前仍在发挥作用的、师生认可的、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推广价值的工作成果。

二、评选条件和标准

1、精心策划和长期培育,密切联系学校工作实际和大学生思想实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在育人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2、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独特性,能够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实际,品牌优势和教育效果明显,深受学生普遍欢迎,被大多数学生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3、能够反映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社会反响较大,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有学习、借鉴、复制和推广价值;

4、优秀品牌为固化成果,且目前仍然存在并发挥作用。

三、申报材料清单

1、《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一式2份,用A4纸打印装订。

2、该成果的工作总结1份,近两年的活动资料及开展情况证明1份,应用及推广情况证明1份。

3、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四、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部、校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该奖项的申报工作。

   2、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申报表格见附件。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2012年10月8日前将申报的相关材料报送到校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联系人:贾军,联系电话:85305909。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doc

附件2:201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特色品牌.doc

 

 

                                           党委宣传部

                                            2012年9月27日

关闭窗口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