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校园网新闻信息管理办法
2019-12-18 16:15   党委宣传部

校园新闻网是我校对内宣传的重要阵地和对外宣传的主要窗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党〔20152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校园网新闻的采写和编辑上传工作,增强校园网新闻宣传的真实性、及时性、规范性,不断提高新闻稿件质量,发挥校园网在“交流信息、展示水平、树立形象、引导舆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团结、稳定、鼓劲、正面”的宣传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全面、准确、规范地宣传报道学校各项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先进事迹,努力实现新闻宣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二、新闻栏目内容

本办法所称校园网新闻信息是指在校园网主页和校内各二级网站(页)上登载的文字新闻、图片新闻、视频新闻,包括反映学校重大活动和各单位重要活动,反映我校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比较重要的信息。

党委宣传部主管学校主页新闻网的新闻信息管理工作,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网站(页)的新闻信息管理工作。

(一)“校园新闻”栏目发布的主要内容

1.国家、省市等各级领导同志参加我校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视察、检查、调研我校工作,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新闻报道;

2.学校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创新理论等情况的新闻报道;

3.学校贯彻落实中央重要精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决策部署等情况的新闻报道;

4.学校出台的重要政策、规章、重大措施和学校工作运行中重要信息的新闻报道;

5.学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校领导开展调研、指导工作或出席重要活动、会议等新闻报道;

6.学校各项工作中取得的重要建设成就、办学成果及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新闻报道等;

7.师生集中关注的校园热点和重要的国际交流及校际交流活动的新闻报道;

8.学校举行的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的新闻报道;

9.集体或个人获地厅级以上重大教研、科研项目及重要成果奖励等重要荣誉的新闻报道;

10.学校各个阶段重要工作及其他重要新闻。

(二)“基层动态”栏目发布的主要内容

1.各部门在教学、科研、党建、管理、服务、学生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各方面工作中的重要活动以及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事迹和经验的新闻报道;

2.各部门贯彻学校重要会议精神的工作部署、活动安排的报道(为避免新闻报道的重复,原则上只安排先行报道或具有独特性的信息);

3.各部门举行的学术讲座、学术论坛及其他重要活动的新闻报道等;

4.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的重要活动,及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

5.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阶段性常规工作的报道(侧重安排先行报道或具有新颖视角的信息);

6.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取得的新成就。

(三)“媒体财金”栏目发布的主要内容

省内外主流新闻媒体对学校的新闻、图片、视频等各类宣传报道。

(四)以下内容原则上不在学校主页新闻栏目中发布,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直接在本部门网站上发布

1.本部门举办的内部讲座、培训活动;

2.日常交流合作活动;

3.一般性的学术交流活动;

4.日常工作部署会议、工作动员、业务培训、工作检查、教研活动;

5.本部门举办的内部各类教职工生活动等;

6.其他不适宜上校园网首页的新闻。

三、新闻内容审核

(一)新闻审核按照“谁主办(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新闻信息来源单位负责制。新闻报道如出现报道失实、导向性错误等问题,一律由新闻信息来源所在单位承担责任。

(二)各部门在学校校园网上发布的新闻稿件,由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核。其中涉及教学、科研等业务内容的新闻稿件,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核,涉及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工作等内容的新闻稿件由党(总)支部主要负责人审核。

(三)各部门拟在学校网站主页申请发布的新闻稿件,须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校园网新闻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见附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署姓名后,将新闻稿件和审核登记表一起报送党委宣传部。无审核登记表及审核人签名,一般不予受理。

(四)涉及校领导的新闻,须由新闻来源单位呈送校领导本人审核后,再报送党委宣传部。

(五)校园网新闻稿件的采用和发布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终审。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可以发布、是否需要修改、发布类别、配图选择等。

(六)视频类新闻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进行技术指标审核,党委宣传部负责内容审核,必要时报相关校领导审定。

(七)学校各部门向校外新闻媒体报送的新闻稿件,应在发稿之前报送党委宣传部审核备案。

四、新闻采写要求

(一)采写要求

1.根据构建“大宣传格局”原则,学校各类新闻稿件(包括摄影)由事件主办(承办)单位负责采写上报;

2.全校性重大活动、重要事项的新闻稿件(包括摄影)由党委宣传部及事件主办(承办)单位负责采写;

3.各部门新闻稿件(包括摄影)由各部门指定的通讯员或信息员负责采写。

(二)内容要求

1.校园网发布的新闻要按照新闻的基本格式撰写,体现新闻的及时性、真实性、可靠性、价值性、特色性,数据要准确,语句通顺、简练,无文字及标点错误。切忌含混、模糊、夸张,应尽量避免对该新闻事件进行主观判断和评价;

2.新闻稿件应署上撰稿人、审核人真实姓名,作者应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校内新闻中涉及领导讲话的,原则上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用语;

4.涉及全校性重要工作和活动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职务称呼及排序以有关文件精神为准。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重要人物姓名,特殊情况除外;

5.新闻中涉及校外人物姓名、职务等背景资料,一般应由事件主办(承办)单位提供,并参考相关部门意见处理;

6.新闻中涉及校内两个以上部门或校内人员排序时,一般参照学校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有关文件处理;

7.新闻稿件各类附带的图片要精选且紧扣主题,质量上要保证真实清晰;

8.新闻采写坚持时效性原则,在学校校园新闻网发布的新闻稿件须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上传党委宣传部。

五、新闻发布管理

(一)报送要求

1.新闻稿经审核通过后,单位主管领导或通讯员需及时将新闻稿电子版(含图片)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hncjxcb326@163.com

2.报送稿件要注明单位、作者、审稿人姓名、联系方式。

(二)发布管理

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园网新闻信息的发布与管理;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校园网新闻信息发布的技术支持。

六、学校各二级网站新闻信息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校园网新闻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

中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委员会

20191218

附件【附件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校园网新闻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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